从7月2日上班,16日昨晚被辞退,做的兼职一天4.5小时,每小时10元(这是当初对方说的)10元x4.5小时=45元工资x15天班=675元,被辞退工资才给了450元(675-450=225, 少了225元工资),里面还有16岁孩子工人。
望相关部门处理
我的电话:153703*****
对方名称:吉千佳餐饮地址:苏州市木读镇珠江南路378号 (天隆大厦旁)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劳动监察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现场查证,投诉人为该快餐店口头约定的兼职小时工,因支付兼职工资起纠纷,经报警协调后该店已支付投诉人工资450元。未发现该快餐店有使用童工,联系投诉人到店询问,投诉人也无证据材料证明快餐店有其所述的16岁工人。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也不符合苏州最低小时工资
还没有处理吗,没有接到一个电话?,还有对方给的小时工工资也不符合最低标准,还招用童工,违反劳动法,现在还不承认在那边干过过了,想去调监控证明干过
所以对方违反劳动法,不符合最低小时工标准,招用童工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劳动监察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现场查证,投诉人为该快餐店口头约定的兼职小时工,因支付兼职工资起纠纷,经报警协调后该店已支付投诉人工资450元。未发现该快餐店有使用童工,联系投诉人到店询问,投诉人也无证据材料证明快餐店有其所述的16岁工人。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8-7-17 19: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