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关于广州南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美康产品的投诉
嘉美康是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那么做为老百姓有以下几个疑惑,是否可以部门解疑:
嘉美康广州南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是: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所以各家体验馆在售产品:高压电位治疗仪,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类别属于:“三类”。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且在医疗器械分类判定表内,:“三类”医疗器械特别是接触人体有源医疗器械长期使用会造成严重损伤。像这类的医疗器械是否随便可以销售?
来自南都科技网站:高电位治疗仪有什么危害吗?其中有一段:高电位治疗仪有什么危害吗-对所有人都适用吗?
很多人买高电位治疗仪时都没有详细了解过产品,毕竟医疗器械不是针对所有人群的,高电位治疗仪的功效很多,可以给广大患者带来福音,但却并不是对所有人适用的,我们建议一下人群不要适用高电位治疗仪:
(1)心脏装有起搏器和金属支架的;
(2)心肺肾功能严重衰竭;
(3)急性传染病;
(4)恶性肿瘤;
(5)高热;
(6)出血倾向。
正是由于很多人没有考虑到自身的情况而使用了高电位治疗仪,才导致效果没有达到甚至有副作用,确实给自身带来了一定危害。所以南都科技专家建议用户多咨询工作人员或与厂家联系问清楚。
不知道这则信息有没有告知相关消费者?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场所是广州南都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那么苏州大市内这么多体验馆销售的高压电位治疗仪有没有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经营场所,有没有经过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的批准?是否属于一照多摊(点)开展经营活动?
3.也是最有问题一点:为了防止接到投诉,相关部门到现场稽查,体验馆每台售出的产品只能收现金,不能划卡,也无开具发票情况。相关部门不会存在销售医疗器械情况及相关记录资料。
销售却只收现金不开发票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消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是刻意在消费者维权之路上设置障碍,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事先预备推脱责任的借口?
但事实确实有销售,那相关部门该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告知程序,该企业注册地在广州,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应由广州市相关部门进行监管。2、企业如销售高电位治疗仪(三类医疗器械),需到销售所在地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若发现企业未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有销售高电位治疗仪的行为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感谢您的关注!
苏州工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答复如下:1、有关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销售场所与登记注册如果不一致,请向行为地市场监管局或我局投诉举报热线12315举报;如果属无证无照经营,按照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请向医疗器械销售许可部门市食药监局举报。2、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如果不开发票,请向税务机关12366投诉举报;并请保留有关消费凭证及相应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遇消费争议向有关维权机构投诉时能充分行使举证责任,利于事情的调查处理。3、遇消费争议时,请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商家所在地消保委组织投诉。以上答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另说明:您所引用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11年11月1日废止,实施细则也已失效。)感谢您对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
2017-10-10 11: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