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吴中区香山街道郁舍村五组周**,2011年根据度假区规划郁舍村进行了拆迁,我家所在的村也作为拆迁范围进行拆迁,2011年7月,我在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2017年3月分配到了房屋,但我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因为由于之前拆迁公司和村的失误,致使本人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出现了麻烦,麻烦来自拆迁公司和村将我妹周**算在我的户口上。我办理房产证一定要周**签字,这是非常错误的。原因:宅基地证:1988年,因宅基地翻建,宅基地证为周**,由于宅基地证在死亡、迁入、迁出、出生均不作更正变更,所以至拆迁时从未有过变动。户口:1988年时,我家中户口为五人,户口在胥口镇郁舍村金家堂18号我父亲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母亲顾**、周**、周**、周**。1992年,周**户口农业转非农业,后苏州取消农业、非农业,周**结婚,婚后没有多久就离婚,户口未迁出,在1995年12月28日变更为郁舍新村15号,后周**再婚户口一直未迁出,其为单独户口,至拆迁时,我妈顾**为一个户口,周**、周**一个户口。拆迁时签字情况:当时,拆迁时,并没有人来找我做工作,作为公务员我也不能提过分要求,我妈是村退休的,我妈让我一起去村里签字,不要拖拆迁后腿,我也都认可了,我到现场发现户主及宅基证都是我母亲的名字,于是,我拿出自己名字的宅基地证提出更换名字,拆迁人员以所有单据都填好了,如果重新再填时间长,就提出直接将我妈的名字划了改成我的名字就好了,当时本人提出周**已不在我户上不能算在我一起,但当时拆迁办负责人刘**称没有问题的,都是这么办的,我也没有多考虑到事情的复杂,就同意了,以致发生了现在的事情。此份情况本人已于2018年3月19日交至香山街道郁舍村委会,但至今将三月过去至今没有给我答复,现在本人请求香山街道、郁舍村委会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将我的事情予以解决好。附:周**联系电话:1896214****。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你户因家庭内部矛盾(你妹妹不配合签字),故无法办理产证,建议你走法律途径解决该事宜。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吴中区香山街道
网友:
你好!你户因家庭内部矛盾(你妹妹不配合签字),故无法办理产证,建议你走法律途径解决该事宜。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吴中区香山街道
这怎么是家庭矛盾吗?是村里和拆迁办弄错的缘故,她有资格签字吗?是根据什么规定?
2018-6-10 19: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