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中区太湖西路城区交警中队门口,一直有一辆清障车违规停在慢车道上,请问城区交警中队的领导:1;你们进出办公大楼时看不见该车的违规停车?2;该车是你们单位的用车(还是你们的协作单位)就可以这样占用慢车道而不受任何处罚?在你们的警令标志上明文规定,太湖西路违停车辆罚100元、扣3分。3;该车每天这样违停,在高峰时,妨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你们看到没有?希望你们能给我们纳税人一个明确的说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清障车系用于处置辖区内涉路涉车应急突发事件各类车辆等拖移,平时作待命状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辖区交警已督促该车管理单位在无任务时,有序停放到规定的停车场等处,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8-14 1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