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通过韵达公司快递服务向与本人合作公司寄快递一份,韵达快递单号3101480059005,快递内为合作公司客户的住宿发票,至10月31日合作公司工作人员未收到快递,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报账,故联系寄件人询问情况。寄件人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与派递员(18168182696)及韵达公司客服(95546)进行多次电话交涉,确认快递遗失,但均称要2小时后由韵达公司专人联系寄件人处理,但实际上未联系过寄件人,且无处理结果,并且韵达客服提供的派递网点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8号)为假地址,并无此网点。派递员态度恶劣,韵达客服处理缓慢,对寄件人采用“拖”字诀,同时不肯上报给当值客服主管或经理协助处理,无责任心。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调解,韵达快递公司表示该件确认丢失,双方已就理赔事宜达成一致。
去邮政官网投诉就好了
已经投诉过了,但是韵达的态度,我要发出来,让大家看看
已经投诉过了,但是韵达的态度一定要让大家看看
2017-11-11 12: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