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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户口该怎么办?孩子以后上学怎么办?

2024-6-4 15:28: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大家好,我是外地嫁到昆山的二婚女,带一女,过来后生了一个女儿,是我现在老公的孩子,我老公兄妹2个,我公公已经不在了,家里有2套房子都在婆婆名下,我们住了一套,婆婆和小姑子住了一套,我和前夫的女儿已经20几岁了,我们的户口都在我婆婆名下的小姑子住的那套房子里面,现在她的孩子上初中了,我家的孩子才上三年级,小姑子他们把那套房子卖掉了,以我小姑子的名义在外面重新买了套房子,我和老公包括大女儿都没有房子,我们自己都是打工的,一个月两三千,还养个孩子,指望以后自己买房是不可能了,现在小姑子要求我们把户口迁出去,我不知道往哪里迁,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婆婆也不让我们迁过来,现在我们一家4口的户口就没有地方落脚,孩子眼看要上初中了,到时候孩子上学又怎么办?谁能告诉我,像我现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还有,我小姑子她们有没有权利把我们的户口强迁出来?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公安局答复如下:昆山根据相关规定: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一)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二)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三)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四)迁出户口告知书。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管大队,电话:57711268。昆山教育局答复如下:鉴于你的孩子目前在读三年级,请关注孩子入初中那年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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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房产应该不冲突吧,二婚的伤不起
如果你们自己名下没有房产,而婆婆和小姑的房产又不让你们放户口,那么就看看1、其他直系亲属2、单位集体户口、3、社区集体户口、4、其他兄弟姐们。 如果已经是本地户口了,最好的途径就是迁到社区集体户。上学时按本地户口无房户处理,到户口所在地对应学校登记入学。 根据最新的户口管理条例,你小姑子是有权把你们的户口强制迁出的。
只要有本地户口会统筹学校念书的放心
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房子是人家的,而且现在已经卖掉了,要你们把户口迁走很正常,什么叫人家有没有权利?
房子本来是在我公公名下,我公公死了,就转到我婆婆名下的,我老公和小姑子包括我小女儿,从生下来户口就在这里,只有我和我大女儿是婚迁过来的,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我小女儿,她的户口,包括她以后上学的问题,我自己都无所谓。他们是一家人,是不是应该为小孩子的以后考虑考虑?
为什么不给迁?是不是家里有矛盾?
这个我不清楚,因为我一直忙于工作,最多一起吃饭,不多交流什么,有什么事都是我老公去和他们沟通交流的
知道了,谢谢

2018-3-15 2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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