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全市统一规定,宅基地几几年以前违建和以后,面积按土地使用证红线以外,哪一户二宅怎么处理,不要问哪里,只要按标准回复就行,权威一点,不要说历史遗留问题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小苹”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国土局核查,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另,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关于违建的拆除标准问题,建议您可直接咨询属地政府(街道)。感谢您的关注。
放心。你家二宅不会拆的
“小苹”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国土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另,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关于违建的拆除标准问题,建议您可直接咨询属地政府(街道)。
感谢您的关注。
很多一户二宅,政府啊政府,不要说一套做一套
常熟尚湖镇家鑫村在此次“三合一”整治中简直堪称强拆中的战斗机!
何为整治?我的理解是:以人民为本,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整治“群组、乱租、违法合租”等一系列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但我们尊敬的人民领导,在这一大刀阔斧的“吏治”中扮演了一群怎样的角色呢?虞城百姓茶余饭后、各大论坛所发表的言论,请问您们会抽空来看一眼听一句吗?是歌功颂扬?还是怨声载道?!我是尚湖镇家鑫村9组陈家桥一名常熟土著,无任何所谓关系后台,我就来简答说说,我再这风风火火的整治活动中,经历的一些真人真事:
5月份政府下达三合一整治通知,相关文件和会议主题思想通过各村书记干部主任传达到每一户村民家中。大致中心思想:农民建房面积外自行搭建的小屋,需要统一整改。所谓小屋,这里我也说下,就是乡下人基本都有的,用来租住给外地工人的屋。村主任将此整改通知传达后,我家的外地出租户连夜尽一切努力,出资3000元左右补齐所有消防安全用具。一夜未眠,总算在第二天的村主任“视察后”被告知通过!万分欣喜,然后这份好运并没持续多久,不多久就传来整改成功也还是属于房屋违建,需要拆除!自古民不与官斗,政府传达思想,我们只需要尽力做到就行。这本没什么毛病,三合一整治的趋势就是这样。我们怎么可能有特例?我们在给予租户一定搬离时间后,将房屋空出,并于6月10日特地空出休息时间,自行将屋顶先拆除,村里反应其余结构会于10号当天一并拆除,当然结果是并没有!至于为什么没有,我们当然也是问不出原因的。后来在隔天,也就是11号当天,又来“观望”一番,依旧没有后续行为???我们略表疑惑,但也就当依法整顿,无话可说!拆除违建,是百姓依法办事,这本无可厚非。这么做的也并不只有我一个特例,事情到这我也没有任何意见。
可谁知,村委于12号,在没有知会屋主一声的情况下,私自联系拆车队前来将小屋拆除???工作日,家中只有瘫痪的奶奶和80高龄的老人,请问村委丁主任,您此时安的是什么心?我们全家是违反了您哪条规矩?是我们每日高喊抗议拆违建?还是只是因为我们逢年过节未曾上门探望慰问您?所以您来了这么一手?拆除前连一声告知都不需要,连给我们一些清空杂物的时间都不给了是吗?
同时,在辞职强拆过程中,我们得到丁主任以下回复:村民违建小屋中,有出租户的房屋,需拆除!反之,村民家中有违建,但并未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之类的,则不再此次强拆范围名单中!可是事实是,我们共5间附房中,就出租了4间,1间是未出租的。而且强拆后拆迁队都已经走了,丁主任又给叫回来,说全部要拆除。并且将房屋中我们所暂时存放的一些杂物,一并摧毁!给出的答案是:拆除前已经派人进屋查看,并未发现存放杂物???!!我家的门窗感情在你们眼前都是隐形了是吗?是我眼睛不好,还是你们睁眼说x话??
exm???我读书是不多???所以丁主任您就连个“理”字都不想跟我讲是吗??!!
依法拆除违建,我再次声明:我本人及家庭没有任何意见。也坚决配合政府拆迁,但是怎么这个配合在这次强拆中就变味了呢?讲道理怎么变相成了好欺负?怎么拆除违建还是挑挑拣拣按和丁主任您的关系亲疏来选择拆除和保留的呢?我想这样的事情在所有人眼中看来都是不占理的吧。或者您给我们出示下上级政府下达的文件规定,说明证明那些违建是不需要拆除的,而我们家这些违建则是必须要拆除!!!我苦思冥想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和我的家人在村委说破嘴皮反应问题也得不到任何公平公正对待。所以只能求助于论坛,希望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答复,得到一个公平对待。
那么我就一些肉眼可见的违建,拍下来给大家参考下,和丁主任您在这探讨下“理”这个字,“公平”这个词!是怎么样在老百姓头上,可以更好更公平体现的。
donotworryaboutit.legalpropertyisprotectedbythelaw.
政府啊政府什么叫公平、公开、公正?
2018-6-19 0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