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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托费用报销问题

2024-5-24 17:20: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入园保育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所有单位(国有,外企,私企)都能报销吗?报销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所在单位不给报销怎么办?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关于转发吴中区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办[2006]49号)、《关于调整保育教育费、幼托费报销标准的通知》(吴政办[2016]95号)文件规定,吴中区职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户口在吴中区的,凭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发票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2016年9月前为200元/月,2016年9月后为250元/月)。按月报销,上半年在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在男方单位报销;按学期报销,春季(含暑假)在女方单位报销,秋季(含寒假)在男方单位报销。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为准。以上为吴中区报销办法,不知您是否为吴中区职工且户口在吴中区,如不是,请详询当地政策。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吴中区财政局
2017-8-9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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