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虞悦豪庭,去年八月底交房,物业费是九月开始,现在才五月,管家们已经开始预收物业费了,还没开始服务,就想要钱了,现在的小区大多是先服务后收费,新城真是想钱想疯了,预收费这情况,全体业主都不知情,合同上也没有,这属于乱收费不?收费有依据吗?是物价局同意还是房管局批准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凡凡烦”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发改委已责令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必须在上期物业费到期后方可开始预收下期物业费。感谢您的关注。
我这里是不收一年的物业能耗费不给你交房
遇到好的物业不说不好的都没地方说去
交房前一年的物业费已经交掉了,现在预收的是第二年的物业费
账目公布了再说吧,电梯里的广告收益费去哪里了
“凡凡烦”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发改委已责令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必须在上期物业费到期后方可开始预收下期物业费。
感谢您的关注。
2018-5-24 06: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