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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违规成立事宜

2024-5-21 3:25: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锦泽苑的一名业主,对我们小区成立的业委会成员的合法性,我有相当大的疑虑。根据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规则予以罢免。而事实确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及主任和副主任都有违章和拖欠物业费的情况,特别是业委会主任,在自家擅自拉电网,这个给小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副主任家擅自改车位,搭建阳光棚,而且副主任的母亲还种了大片菜地。当然其他成员家里也都有各种违章情况。像有这样的违章情况的也能当选主任与副主任吗?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此事,前面也投诉多次但并没有明确的处理。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和给予回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锦泽苑业委会成立以来,物业和部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反映业委会以降低物业费为由,召集业主签字拟解聘现物业公司依士达物业,业委会李维琦家存在私拉低压电网情况。 3月14日下午,吴中区住建局和度假区住建局领导来光福核查锦泽苑业委会成立的选举材料,经上级部门对锦泽苑选举材料核查,锦泽苑小区业主参与度不够,小区二期、三期推荐基数未过半,建议暂停锦泽苑业委会工作,建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上级部门核查材料后,市政办多次要求锦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暂停以业委会名义开展工作,并多次告知业委会李维琦、张建党,并于3月14日下发了《关于致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锦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暂停使用的函》,4月11日对锦泽苑业委会下发了《关于致吴中区光福镇锦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暂停以业委会名义开展工作的函》。 4月27日下午,度假区住建局和锦泽苑业委会委员在锦泽苑二楼大厅进行了座谈,并对业委会提出的小区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主任李维琦为防盗存在私拉电网情况。5月4日,业委会提交了《锦泽苑业主对依士达物业公司高收费低服务等问题的汇报》的材料,现住建局物业科已经要求物业公司限期出具整改方案,督促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如整改不到位,将上报区住建局进行处理。 业委会是业主自发成立的无报酬的公益组织,本着服务广大业主、维护广大业主的基本权利、方便开展工作的考虑。当前,业委会是否成立不是主要矛盾,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焦点在于:物业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业主代表提出的提升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也是广大业主的心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光福镇
2017-7-6 1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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