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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创新型社会就要政府带头

2024-5-20 18:49: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8月8日在中环北线自西向东行驶,在永旺那里被交警设置的路障拦下了,罚1分50元,理由是未按规定贴保险标志。我当时和执法交警说我购买的保险是有电子保单的,也出示了电子保单,但是仍然被罚。
其实交法上说的没错:“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50至200元罚款并扣1分”但是这个“放置”一词值得推敲,放置可以是放置在车里只要查到是展示就行是不是这个意思?另外交警当时也说了汽车里只要能拿出保单也不处罚,电子保单难道不起到展示的目的吗?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不是同等效力吗?
再说现在政府提倡创新,企业也在创新都不用纸质保单了,电子保单不是同样有效吗?记得上次到政府部门都不提供纸质发票了,都是电子发票,这个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其实罚了我1分50元不算一个大事,但是牵涉到很多驾驶员,我觉得还是上来罗嗦几句,谢谢关注。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省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设置保险标志的,将被处于罚款50元扣1分的处罚。另外,经从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获悉,我市的各保险公司在车主购买交通强制险时,会提供纸质的交通保险标志,以便车主在车窗上粘贴。
我也不爱贴,挡视线,贴了弄不下来,弄个静电贴晒了总掉下来
国外汽车没看到贴这些
{:smile:}{:smile:}{:lol:}

2018-8-17 1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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