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如下:
1·本人及配偶均为苏州姑苏区户口(非集体户口),准备回老家泰州生养小孩。
现在想问下:
1·到时去街道户籍室给小孩上户口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比如房产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另外是否夫妻双方及小孩都要到场?
3.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答下,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规定:第二十八条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2、夫妻一方携带材料到场办理。3、办理身份证需要采集照片,刚出生的小宝宝可能无法稳定的坐在椅子上拍照,而且拍照时有闪光灯,对刚出生的小宝宝眼睛会造成伤害,所以建议孩子大一点再办理身份证。
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宝宝的出生证,不用小孩子到场的,这么小的孩子办理身份证没必要的哇
之前听说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所以想问下的。
新生儿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吗,还是其他什么材料
2017-10-10 1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