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好意思,再次打开寒山闻钟的公众号,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先说明一下事情的经过,本人于2016年入住相城南山檀郡小区,入住之日起便租了地下c区的车位,车位一年一次缴物业费才能续租,最后一次到期日为2018年1月16日。本人于到期日前往物业处准备缴纳物业费与车位费用,被告知2017年12.31日之前没有缴费便视为放弃,期间没有任何短信电话告知,虽然之前发的帖子里面元和街道积极配合我们去物业处询问被告知都有拨打电话记录可以查询(详情见本人之前第二篇帖子),时候去物业处查询告知就是没有通知,物业在一楼大厅处张贴告示满十天便已完成通知任务,后果让我们业主自负,了本人正常出行都是通过地下车库直接电梯上的楼层,根本没有机会看到告示,相信很多业主也不会留意大厅的告示。后与相城住建局取得联系,物业在过年前答应过完年后小区健身房租给我一个车位,至今未主动联系过我,年后本人主动联系物业数次被告知健身房经理没有回来,今日再次询问,被告知健身房经理不愿意租给我了,之前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本人都有保存,之前已经达成健身房车位100元一个月租给我们,由于我和我老婆都是健身房的会员,我们也主动去问了,他们说健身房车位和物业不存在关系,试问这之间是不是有些不合理,想请相关部门协调此时,此处引用昨晚保安不让我们进小区的一段话,保安说:这只是我的工作,这不是我的家,我没必要不让你进去。我说:这是我的家,为什么我不能回家?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了解,物业公司表示可协助居民与超级健身会所交涉,能否将晚间空余车位租于小区业主使用,由于超级健身会所提出不合理要求且已侵犯全体业主利益,导致最终协议没有达成。业主暂时亦可将车辆停至周围商圈或者体育馆过渡。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元和街道的回答非常满意,但是我已经过度了一个冬天了,请问还要渡多久?
2018-3-14 12: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