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本人母亲因接到该婚介所电话而过去了解情况,该婚介所工作人员诱导老人,让我母亲误以为支付一千元定金就可帮忙介绍,等介绍成功后再支付剩余费用,故我母亲毫不犹豫就支付了一千元定金,且未开具正规发票。之后介绍了一个未婚男士,但了解下来并不是所要求的条件,故要求婚介所能按照要求介绍合适人选,但婚介所却要求要补交10000-80000不等的价格注册会员才可继续介绍,本人母亲表示拒绝,且要求退还定金,多次协商无果。该婚介所抓住老人一心为儿女着急的心理,故意已诱导为主的营销手段获取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实地了解情况,进行查处,防止再有老年人经济受到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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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loretta_52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婚介服务收费是一种合约行为,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婚介所自主定价,顾客或消费者应和婚介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界定。
2.经实地检查了解,您支付定金后,该婚介已经为您安排了2次相亲服务,并有台账记录。同时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尾款后,婚介将为您提供金钻会员服务(13880元/年)。经协调,婚介认为已经为您提供服务,不同意退定金。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0 19: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