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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取得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缴费?

2024-5-10 16:00: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通过法院司法拍卖,取得了位于姑苏区的一套住宅,现已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要本人在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现咨询相关部门:1、本人应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何?应提供哪些材料?何时才能拿到《不动产证》?
2、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哪些税、费,这些税费应如何缴纳?
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如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的房产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买受人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至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涉及共有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如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已经依法注销,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权属证书注销公告。如原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登记或存在查封限制信息的,须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登记或查封解除手续。手续齐全的,房产交易部门当场办结。涉及房屋交易过程中相关税收及登记问题,建议您可详询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
如一切顺利则好,否则就是大坑呀。

2018-1-29 1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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