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狮山新苑3号商业楼的苏州新区祥福鸡快餐店(店面悬挂“7+1”快餐店)自去年年底关门停业以来,狮山花苑小区内下水管道从未发生堵塞现象,春节后该店转让重新开设餐饮店,按照《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场所内排烟、排气、降噪、油烟净化以及灶台等设施或布局发生变化的,应该符合本办法关于新办餐饮业项目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下列地点禁止新建、扩建餐饮业(以下简称新办餐饮业):(一)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把控转让后的开办条件。环保部门督促该店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餐厨污水管道实施改造,与小区的生活污水管道分离,避免经常堵塞污水管道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3月5日下午,狮山分局执法人员前往狮山新苑3号商业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店门头有“71”字样,大门紧闭,店内正在进行装修改造;该店原为成立于2000年3月21日的“祥福鸡”,该经营者黄某未向我局提交注销变更等材料,我局执法人员致电黄某,黄某称该店未转让给他人,由于店内设施老化严重,近期进行厨房及大堂改造,改造将严格按照之前的布局流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8-3-2 15: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