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房价的不断升高,地震、火灾等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愈加严重。08年的汶川地震和不久前的九寨沟地震,都暴露出一个严重的问题:虽然灾后灾民们的房屋已经损毁,但是依据法律规定,房屋等财产损失由房主自行承担,且房贷仍然需要继续偿还,这种多重损害十分不利于灾后城市重建和灾民自救。
2017年6月28日,河北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正式签约,为张家口134万户城乡居民提供地震风险保障。张家口市也成为全国首个在住宅地震保险制度框架下,由政府全额出资、区域统保的城市。苏州市作为地级市中经济发展的龙头,有着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希望苏州市政府能进行相关调研(苏州虽然不在地震带上,但是大震有没有可能?小震的几率多大?可能的损害程度?)。如果有较大地震的可能性,希望政府从保民生、安民心的角度出发,参考张家口市等地的做法,为苏州市区域的住宅购买地震保险,实现住宅区域统保。
此外,苏州市早已统一为苏州市区域住宅购买了火灾保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保障效果。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宣传不到位(很多人都不知道),理赔不便利等诸多问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广泛宣传,协调优化理赔相关程序,更好的发挥巨灾保险的社会效益,谢谢!
2017-8-10 1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