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苏州市财政局,如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了,请问还有必要进行每年的继续再教育吗?
市财政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但“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条款仍然保留。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7号《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财政部正按法定程序在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关于明确会计人员范围等文件,确保新《会计法》落实到位。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11月27日
2017-11-20 1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