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8幢业主,去年9月份,有小区业主朋友告知我37与38栋之间建造了一堵超高超长的围墙并发来了照片,后来我正好去缴纳物业费,现场去看了一下,确实很堵心的一面墙,高度预计有2.3米,长度有个十米,和整个别墅区其他已装修业主的围墙是天壤之别,且我觉得如此高的围墙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地基牢不牢,施工工艺有没有问题,不得而知,倒了砸到人是谁的责任,是37的责任,还是38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还是城管部门没有及时制止的责任,但是我考虑一、我暂时不住,二、这堵墙也在该业主眼皮下,我堵心他也会堵心吧,堵我财运也堵他财运吧。三、工作繁忙,实在没空协商且本来就是违建也没有协商的必要,这么大一个家伙树立在那,物业和城管总会管吧,总会预料到这么大一个家伙的各类风险吧。后来物业主动告诉我有城管去过,该业主将围墙降低高度至两米并且在墙上打了两个不大不小的窗,物业和其他热心业主也给我发来了整改照片,虽然整改力度不大,但是好歹人家是算意识到了且城管部门也是尽力了,我也可以接受。但是,今天下午有业主告诉我37幢又将围墙加高了且把开的两扇窗又堵上了,对于这情况我就有点搞不懂了,难道37幢当时那么一点点的整改是为了应付城管部门?应付其他报不平的业主?应付物业?还是又搞定了某个领导,可以为所欲为了?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事情,当时37幢违规打通了我家的地下室下沉庭院(土地证、房产证上均证明该地是我的产权,并非与隔壁共用区域),竟然有一个自称是社区的使用固话打我电话,让我退一步,我真想骂脏话,你家被隔壁打通了,你愿意退一步?此人作为社区工作人员,竟然让我这个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退一步,他是什么立场,为什么替违规方说话,原因不得而知。总结一句,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争取,不敢告到哪,桶到哪,各类原因一一扒出来。别人的权益碰都不能碰。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给您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至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未整改。经开区城管大队向其开具行政提示单,并将联合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督促业主整改。如未整改,将按规定查处。如来信人发现类似情况,可直接联系0512-66325877反映,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将及时查处。【浒墅关经开区】
难道有背景?是大人物?
2018-2-3 00: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