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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太湖新城姜**宅基地合法建筑面积

2024-4-25 11:42: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宅基地房产证192平方,吴江太湖新城姜**拆迁,经国土,住建,动迁办审定,我家合法建筑面积仅40平方,请问相关部门,由吴江人民政府颁发,吴江建设委员会填发的宅基地房产证的面积是不合法无效的吗?已经第四次发帖,前三次回答都一模一样,希望苏州便民服务监督一下,我相信在寒山闻钟上是可以得到回答的。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动迁办确认,村委会及拆迁公司均已多次解释相关情况,汤华村20组姜春*户房屋2018年涉及苏同黎公路东、八金公路北区域三优三保征地动迁项目拆迁,该户楼房面积205.2平方米,平房16.36平方米。经查,该户房屋1986年审批,原审批人员5人:姜明*(户主)、周阿*(妻子)、姜春*(长子)、姜仁*(次子)、姜仁*(三子)。1989年姜明*、周阿*、姜仁*另建房屋,1992年姜仁*农迁农至川心港村,原批建人员中剩余姜春*一人。经国土、建管、动迁等部门联合会审,该户按原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新增农业户籍人员(40平方米/人)核定安置基准面积80平方米,安置人员:姜春*(户主)、金菊*(妻子、新增)。市民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动迁办。联系电话:60900159;地址:东太湖大厦。谢谢您的关注!

2018-10-29 14: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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