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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财务被非法损毁,请苏仙区政府严惩犯罪还民公道

2018-7-15 1:37:51发布65次查看
不执法依法。残害百姓不休,不知到何时?之一
申诉人:张玉清,女,汉族,小学文化, 6岁住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40号,
昨天下午我到本市公安局信访局反映对方损坏我家财产及物件达一万多元,而我为了搬开发商把我家丟在外面的家具财产,砸了一个门玻璃能趴进去开门,就快速拘留十天。多次我报警置之不理,还帮对方。至今己有几年了,没有追究对方。仼何责仼。至今也未赔偿,却逍遥法外。今天市公安局信访局有个人对我说,拘留事是无法解决,只能我帮忙打电话给下级公安局与开发商协商赔点钱给你,你以后就不要去上访了,我说造成精神损失就没有赔偿,我并没有提要赔多少钱,怎么说狮子开大口,你公安局至今还未给找立案,我要求立案侦查主犯其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仼是你公安局本职復行的职责。他非常有火。后我问另一个人,说已有二个月了应给我一个说法依据。那个人说已口头说不予立案。我就在市公局信访拿表填写了如下:
2013年3月份主犯金国献二次毁坏我家财1万多元至今末赔偿至今也未迫究责任,在去年多次到郴州市政府访局并交了材料也无音信,也没有一个说法,依据(信访条例)必在法定规定60天耍给我本人有一个答复和一个说法。只在2015年7月17日,9月7日。 到了政府市信访局上访,也没有一答复和一个说法。而我砸了一个小门玻璃就被拘留10天。因主犯有权有势,多次违法侵犯我的财产。我报警都置之不理。而损坏我的财产和物件达1万多元急,至今未赔偿给我。也末迫究责任何刑事法律责任,明显没有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公安局21号)应予要给本人依法立案,也要给本人说法和书面依据,特请求上级督查苏仙公安部立案,侦查主犯故意毁坏财产其刑事责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百姓一个公道。
我回家在电脑查到如下:
1,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2, 如果你已经报案到刑警队,而刑警队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应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书》。
3,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现彻底清楚了,不是为民实事求事办事,有法不依,是行政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办了错案明知就是不纠,不依公执法。残害百姓不休,不知到何时?我会将维权进行到底,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决不吧休。讨一个公平,公正的公道说法。
申诉人:张玉清,
2015年11月12日
3, 如果你对此不服,可以向检察院投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4, 检察院也会下达《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行政诉讼公安局不作为?
5,现在,你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投诉。督查督办向级公安局公安机关反映; 二要求检察院给予答复; 三向政委反映情况
6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7, 到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认为对方确实犯罪了,可以去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86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不执法依法。残害百姓不休,不知到何时?之二次
我在2015年11月2 号和12月14号又去了郴卅市政府市信访局公安部办涉访涉上访,又一个多月了都也没有一答复和一个说法,并也在2015年9月8号和2015年11月11号及在2015年1215号也到了郴卅市公安局上访。同样也没有一答复和一个说法。
这次增表主题是: 2013年3月份主犯金国献,胆大包天,说要打死我,他有的是钱,也就二次毁坏我家财1万多元,至今末赔偿,也未迫究法律责任,却逍遥法外。在去年多次到郴州市政府访局并交了材料也无音信,也没有一个说法,依据(信访条例)必在法定规定60天耍给我本人有一个答复和一个说法。如不立案依据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应作出巜不予立案决定书》不能以口头说不立案。依据有案必立,有案必理,不要知法犯法,给百姓解决不解决也要有一个交待的说法理由,让我心服口服。
我是维护自巳的合法财产,司法部门本应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我自巳的房子被政府部门侵 犯,为了维权,本人是尊纪守法本份百姓,没有违法任何一点,司法执法不公没站在公道上依法办案,4次非法拘留我。我的合法财产是被凶犯全丟在门外面,我为了把财产去房内开门砸了一个小门玻璃,苏仙公安局快速被拘留我。 因主犯有权有势,多次违法侵犯我的财产。我报警都置之不理。而损坏我的财产和物件达1万多元,急至今未赔偿给我。也末迫究责任何刑事法律责任,明显没有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公安局21号)应予要给本人依法立案,也要给本人说法和书面依据,特请求上级督查苏仙公安部立案,侦查主犯故意毁坏财产其刑事责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百姓一个公道。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百姓的诉求和维权去有关职能部门得不到解决,都要通过网络及媒体曝光才会引起重视,悲哀!
张玉清,女,汉族,小学文化, 64岁,手机号,13054009334,住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40号,
我在2015年12月14号到了信访局的公安局和涉访涉诉上访,15号到了市公安局上访,每次去都要到这三部门上访。在2015年12月28号到了省公安局信访局上访,省公安局人说:我们把你的打下去,看下面的给不给你立案。从这看来,怪不得全国有那么多冤民,没有真正为民办事解决问题的部门。在2016年1月13号又到了以上这三个部门上访。我为了自已的合法利益被政府部门侵犯,我 早几年我的案情都已经省日报记者三湘直通车记者及网络都观注过,现因说他们都是政府饭,只是要我到处多发贴发网。我的原始证据依据和材料都在尤盘里,并三湘直通车记者也复制了,他们非常清楚我的案件。现依据: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决定:应当即受受,即立,即办,不得拖延推缕,严格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财产的损失,得到赔偿,要求公安局 执法依法:要必定完善给我受案和不立案的书面依据。
2015-12-21 1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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