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新化县白溪镇豹溪村村支书贪污村集体财产

2018-7-15 0:09:03发布58次查看
请求对新化县白溪镇豹溪村村支书贪污村集体财产行为的犯罪予以立案调查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新化县白溪镇豹溪村村民代表及党员代表,现冒死实名向上级组织举报村支部书记陈建华贪污村集体财产及相关违纪违规的事实,请上级组织予以查处.
陈建华现系豹溪村为党支部书记,于2007年担任村委会主任,利用职位便利,私自违规将自己转为正式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4).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陈建华转为正式党员必须有九名以上正式党员参加讨论表决.但陈建华在支部委员会成员没到场的情况下,抛开党部就通过其转正的决议,然后向上级党委谎报相关会议材料,混入党内.
2008年通过关系出任村支部书记与村主任,在2008年至2016年提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位之便大肆敛财,贪污侵占村集体财产,其涉嫌金额高达一百多万元.
经镇党委同意,村民自行成立清理小组对陈建华在任期间的账目进行清查,结果主要发现两个重要问题.
一:虚拟开支套取村集体资金,清理小组成员把保管于镇经管站的账目复印,并根据会计凭证上信息跟相应的人员进行核对,结果发现陈建华以其他村民的名义在村财务账目上领取各项资金共计达80余万元.如2010年12月11日有村民吴文国出具的一张收据上的领款人为文国,核实时吴文国证实根本没有领此笔款项.类似的领据不胜枚举,陈建华都是以此手法把村集体的钱财变为己有.(见附图)
二:明目张胆把个人债务变为村集体债务,陈建华为自己建房,向信用社借款29.6万元,当时货款人是陈建华,但经过陈建华操作后,现这29.6万元债务摆在了村集体的账目上,由村集体在偿还利息.(见附图)
综上所述,陈建华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他人名字套取村集体资金达80余万元,别以不正当后段把自身债务29.6万元变为村集体债务,实际也是非法占有任何财产犯罪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的规定,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清理小组成员把相关举报材料上报镇镇府时,多次遭到陈建华及其亲人的阻挠,并于2016年8月3号在镇镇府门口的一次阻挠过程中围打群众代表洪德清同志,镇镇府里也无一领导出面调解此事,只好通过派出所立案,但因陈建华动用一切关系手段,沟通镇里个别领导充当保护伞,此案至今久拖不决,也导致举报结果无任何进展.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清理小组决心一级一级上报上级领导,禀着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原则,强烈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彻查此事,还群众一片清白,特此报告前来,请上级组织对陈建华的贪污犯罪行为予以产案查处.
实名举报人:
陈代明 13117382924     张光炉 15576369593
陈历光 15576393042     陈历清 15802516559
陈电祥 13873874151     封立珊 15502515668
陈绍基 13627386632     王文兴 15673869913
陈记海 13786839186     彭元亮 15570806135
彭丁习 15581268059     洪德清 15073863933
陈秋升 13973876091     陈明华 17770989281

哎,村民的悲哀!
哎,村民的悲哀!
哎,村民的悲哀!
这种只顾一私利己,不顾人民群众财产的村官,必须严惩。
无风不起浪,相关部门应该会彻底查清此事吧!
基层的悲哀,
如此之贪官,嚣张霸道,欺压百姓,村民敢怒不敢言,一日不除,天理何在!!!
官官相护,贪官难除!!!(新化县白溪镇已有几个这样的例子啦!!!)
尊敬的柘溪库区各领导:白溪镇石板村村领导以建村级办公室为名非法向柘溪库区资江河畔倒土填河。石板村是白溪镇的黄金之地,现在住宅地每弄涨到三十多万,在如此高的利益驱使下,石板村村官不顾党纪国法打起柘溪库区的主意来,想把国有土地占为己有,现在大张旗鼓地运土填河,减小了资江河道缩短了库区蓄水的面积,对河流的畅通以及库区防汛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向各位领导报告请求出面制止并恢复库区原样。另白溪镇各级官员每天都路过此地但熟视无睹无人止制。
村民悲哀!!!
为何久拖不决,政级领导是这样维护村官的吗???
哎!这世道公理何在?弱势群体的利益被无良的人慢慢剥掉了!
顶,必须严查,还村民一个公道!
顶顶顶……政府部门还不速速处理。还村民公道!!!
2016-12-12 15:03:3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