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危旧房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翠锦苑小区于2017年6月30日交付,合同中规定360天内办理不动产证,直到2018年8月31日才匆匆将不动产证申请资料给到我,拖了两个多月。按合同约定需支付房款总价0.1%的违约金,你们过了几个月还不赔钱,又忘记了吗???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翠锦苑居民签订合同的时间各不相同,您所指的“违约责任”建议通过司法程序执行,谢谢支持。
难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打官司解决吗?你们平台本来就是解决社会矛盾的窗口,对方也是地方国有企业,你们这个窗口到好,现在干脆不解决问题直接推给法院了,牛逼。
2018-12-5 00: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