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6年11月1日实行的户口新政中关于二手房原户主户口可强迁的操作细则出台了没有。老百姓何时可享受国家的新政。
本人2016.12.2去园区唯亭镇(原跨塘)派出所已经提交申请材料。派出所答复先收申请材料,具体还要等上面通知。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原有户籍管理政策,对于原房主拒绝迁出的,公安机关无法进行强制迁出。今年刚出台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首次强调了对于原房主拒绝迁出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可以凭相关材料将其户口强制迁出。
为保障该措施的平稳顺利实施,省厅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强制迁移的具体操作细则。同时我们已通知各户口受理窗口对于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先予登记,待细则出台后及时告知办理。
2017-2-9 16: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