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313_1018460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拟于近期开展航站楼防爆技术检测业务竞争性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对航站楼为期两个月防爆技术检测业务项目。具体如下:
根据《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出入口处防爆技术检测管理规定》要求,需在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建立航站楼出入口处24小时不间断的日常防爆检查维序点,提升机场反恐防爆的能力和水平。
二、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
(一)该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我公司邀请三家(含三家)以上具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对本项目谈判单位的要求如下: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
(二)参加谈判的单位须提供如下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业务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防爆技术检测业务项目报价表及投标方案。
以上资料为纸质板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竞谈文件密封装一式六份,一正五副。
(三)不能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其他评判标准
评判标准:本次谈判以服务质量优、同类项目业绩多等为参照,在合理的市场价值前提下最终以报价最低为谈判胜出单位。
四、项目内容要求
为保`证贵阳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将实施防爆检查工作的人员、相应耗材外包,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投标方需承担贵阳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服务项目内容
(一)出入口防爆检查管理内容
1.负责对进入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航站楼人员及提供的行李物品、货物等进行不间断防爆检测;
2.负责对查获的危及公共区域安全的违禁物品和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配合公安机关对值勤公共区域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引导旅客从入口有序进入航站楼,合理控制检测速度,避免通道堵塞;
5.值守航站楼出口,防止航站楼外的人员从出口进入航站楼,必要时协助引导分流旅客;
6.注意观察岗位附近的人、事、物,遇可疑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7.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痕量检测仪、防护器械等设施设备;
8.遇上级部门颁布新规定时,参照安检站相应业务公告执行。
(二)日常管理内容
1.根据工作实际,在航站楼出入口设置防爆检查工作点,对进入航站楼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货物等进行防爆检查。
2.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查应当使用防爆检查设备进行取样分析,同时可以采取手工检查等辅助检查方式。
3.每个防爆检查点至少配备1台防爆检查设备,设置引导维序(异常行为识别)、设备操作和辅助检查工作岗位。
4.引导维序(异常行为识别)岗检查人员负责引导被检人员进入检查区域,负责检查区域的秩序维护;负责对航站楼前的异常人员、行为、行李进行观察。
5.设备操作岗位负责防爆检查设备的启动、调试并实施防爆检测工作。
6.辅助检查岗位负责配合设备操作岗位人员开展防爆检查工作,以及对可疑对象及其行李、物品进行控制。
7.在开展防爆检查工作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人员及其行李、物品进行防爆检查,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中:
7.1神情紧张、有意逃避检查的;
7.2对检查提出异议、不主动配合检查的;
7.3穿着与季节不相符的;
7.4特定人群或认为可疑的;
7.5散发特殊气味的;
7.6其他异常情况。
8.在开展防爆检查时,如发现检测可疑情况,应当控制被检人员及行李、物品,并按发现爆炸物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检查人员不得自主开启箱包或翻动包内物品。
9.投标方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查设备日常使用管理部门,负责防爆检查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报修工作。
10.可根据空防形势、安检站指示实时统一调整工作点的各项配备。
11.应做好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查工作记录台账。
12.完成安检站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贵阳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维序范围
(一)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维序点范围
1.为确保进入航站楼内的人员及行李物品安全、有序、快速通过防爆技术检测,在航站楼设置7个出入口检测点(表1-1)。
2.检爆点的设置,如表1-1所示:
航站楼出入口处常态化检测点设置
楼层 所在位置
t1 t1与t2之间 t2
二层 2号门 —— 6号门 —— 10号门 12号门
一层 电梯
2号入口 3号门 —— —— 9号门 11号门
合计 共7个出入口检测点。
航站楼出入口检爆岗位人数及资质要求
(一)人数配置要求
为确保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查质量,投标方须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要求,配置足量的现场防爆检查工作人员。
1.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投标方应根据贵阳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项目的要求,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对防爆检测现场、服务质量等进行巡视监督管理。投标方防爆检查管理总负责人需至少具有3年以上(含3年)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
2.入口防爆岗人数配置要求:2号航站楼10号门(二层)、9号门(一层)、11号门(一层)、12号门(二层);1号站楼3号门(一层)、6号门(二层),出入口检测点航站楼岗作业岗位不低于4人;1号站楼2号门(二层包含电梯2号入口)现场测爆岗位不低于7个。
3.若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重大任务保障、上级检查和实际情况不允许等紧急事件时,投标方须按竞谈邀请方要求,及时增派工作人员,确保航站楼现场防爆检查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竞谈邀请方将日常开展现场防爆检查工作岗位清查工作,若未达到标准要求,竞谈邀请方按相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罚。
(二)人员资质要求
1.必须政审合格,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好;
2.经过业务培训考核,符合上岗资质。
3.新增项目所需防爆人员的条件按竞谈邀请方的实际需要制定。
(三)员工年龄要求
防爆检查岗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需提供员工在职名册供竞谈邀请方审核。
(四)员工文化程度要求
防爆检查岗人员原则上需具有高中(含)及以上文化程度;投标方防爆工作管理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具有3年以上(含3年)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
勤务工作管理要求
(一)相关勤务工作时间要求
1.1号和2号航站楼勤务时间总体原则为于每日个出港航班起飞前2.5小时到岗工作,最后一个进港航班旅客完成行李提取且离开隔离区域后结束当日工作;若遇大面积航班延误,或紧急事件导致旅客滞留于航站楼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投标方应在各区域防爆维序点配置足够的防爆检查人员提供保障服务,直至航延保障结束。
2.根据实际需要,日常防爆检查维序点区域和时间设置由安检站监管部门指导;航站楼出入口日常开放、关闭时间及工作安排(将根据航班信息情况动态调整)如下:
(1)2号航站楼9号门出入口(一层),到达航班结束,旅客完成行李提取且离开隔离区域后关闭,凌晨04:45分开放;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岗为4人。
(2)2号航站楼11号门出入口(一层),到达航班结束,旅客完成行李提取且离开隔离区域后并清场关闭,07:50分开放;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在岗为4人。
(3)2号航站楼10号门出入口(二层),22:30分关闭,凌晨05:00分开放;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岗为4人。
(4)2号航站楼12号门出入口(二层),24小时开放值守;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岗为4人。
(5)1号航站楼3号门出入口(一层),国内、国际到达航班结束,旅客完成行李提取且离开隔离区域后并清场关闭,凌晨05:20分开放;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在岗为4人。
(6)航站楼2号门二层出入口(包含电梯2号入口),24小时开放值守。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在岗为7人。
(7)1号航站楼6号门出入口(二层),22:30分关闭,凌晨05:00分开放;设防爆检查维序点,防爆检查在岗为4人。
(二)相关规范制度及培训要求
1.投标方防爆检查业务工作,应按照安检站防爆监管部门制定的工作手册体系文件开展。
2.投标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防爆检查岗位规范》、《防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现场勤务管理制度》、《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查程序》、《痕量检测员发现旅客行李内有疑似爆炸物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规范制度。
3.投标方须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岗前、在岗教育培训大纲》必须对员工进行航站楼准入、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局方要求的相关培训等,定期按时开展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建立台帐供竞谈邀请方审核。
(三)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在服务期间防爆盾牌、防爆钢叉、防爆毯、防爆围栏及灭火器等相关防爆器材由投标方准备。安检站只免费提供8台tr2000爆炸物痕量检测仪、8张炸探台、防爆检查所需要的拉带,测试纸、标定笔等相关耗材。
2.各种设施设备均属安全检查检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设备,任何人都不得占为己有或挪为他用。
3.各种防爆检查设备必须由经过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的操作员操作,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防爆检查设备的使用操作规范进行,避免误操作或不当操作造成损坏或影响检查质量的事故发生。
4.由于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由投标方照价赔偿。
5.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安全检查站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私自拆卸(人为原因损坏的,由投标方照价赔偿)。
6.防爆技术检测业务项目结束后,安全检查站将对提供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投标方照价赔偿。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投标方应按照全面、完整履行义务的原则,同时完成与前述工作内容相关联的辅助、协助性工作。
2.防爆检查工作区域设置点或因其他不确定情况发生位置改变,前述防爆检测维序点出入口总设置(含人数)不变,因此,如特殊情况等导致工作区域位置内容发生变更,投标方应服从竞谈邀请方对区域设置的调整。
3.中标方需自行承担:防爆工作人员进出航站楼区域所需件、休息住所、员工乘车以及制服费(制服按安检站制服样式准备,但标识要改成防爆检查,防爆检查员上岗时必须配备绿色防爆背心)等费用。
4.防爆检查员工的安全和劳动保护由中标方自己负责承担,中标方承担其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其他时间因安全事故和自身原因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竞谈邀请方概不负责。
5.中标方用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地方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相关的各类社会保险金等相关费用并提供食宿,以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购买赔偿额不少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竞谈邀请方认为不适合防爆岗位要求的可随时提出更换要求,中标单位应当予以更换。
7.防爆岗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招标单位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8.投标方所提供的防爆检查人员在服务期间的考勤及勤务安排须满足竞谈邀请方工作要求,具体细则由竞谈邀请方另行规定。
9.如中标方不按竞谈文件规定及竞谈文件的承诺约定提供服务,竞谈邀请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报价方式
按照竞谈方设计的竞谈方案进行报价,具体列出方案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服装费、食宿费、交通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以清单的形式制作报价单。
六、费用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中标方应在次月10日前将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给竞谈邀请方,凭借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给中标方。但若因中标方管理服务不到位,产生了相应的违约罚金的,中标方须向竞谈邀请方财务部缴纳相应的罚款,将收据复印件交付竞谈邀请方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七、竞争性谈判日程
定于为2019年03月15日14:00时进行竞争性谈判。
八、其他相关事项
1、股份公司在谈判结束后3日内将谈判结果通知各谈判单位。
2、谈判单位与股份公司签订合同后即为竞争性谈判结束。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