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庙堂巷50号业主,举报庙堂巷48号杨立钧于2016年11月两次新建违章建筑,我于12月2日通过12345举报该事件,3日城管执法部门给48号发整改通知,但48号业主我行我素继续违章建设,而后我也不断在各政府部门和各举报平台上反映,至今为止对48号违建仍无任何行动,望政府部门支持对48号违建拆除诉求。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反映庙堂巷48号违建问题,经盘门片区一中队、原沧浪城管中队详细调查,综述如下:2016年12月2日,原沧浪城管中队首次接到庙堂巷50号住户张月娟举报。其举报的48号楼房南侧院子内的建筑物为庙堂巷48号厨房间,因年久失修,该住户将石棉瓦屋顶更换为蓝色彩钢板屋顶,现场施工完毕已有一段时间,面积为10平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no:0015148)》。举报人其后又举报庙堂巷48号主楼楼房属违章建筑,城管执法人员调查时已施工完毕,现场开具了《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no:0033526)》。并根据程序对庙堂巷48号房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拆除主楼屋顶及南侧厨房间屋顶,重新进行建设的行为立案查处,立案号为2017第cc901号。根据收集、调取的证据,情况如下:1、庙堂巷48号楼房南侧院内的建筑物为1987年底庙堂巷48号现房主杨某当兵入伍后,其原单位光明丝织厂根据当时拥军优属政策于同年底出资出力组织帮其父母在庙堂巷48号院内空地上搭建房屋一间,原光明丝织厂人武部经原居委会征求备案,在得到周边邻居同意后方才建造的,有原单位人武部部长证明的书证及原庙堂巷50号居民的证明签名。该房屋一直作为厨房间使用至今,没有改变使用性质。属于历史遗留无证建筑。2、庙堂巷48号主楼房屋现产权为杨某和封某共同所有,该楼房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2平方米,有房产证、土地证。该楼房屋顶因破损漏水,当事人将屋顶拆除后用混凝土整体浇筑整修,屋顶面积约为45平方米。当事人主楼房屋并非属于违章建筑,主房高度为原高度,修复屋顶时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已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故终止查处。沧浪街道已多次组织协调举报人与当事人对争议问题进行商量协调邻里矛盾,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城管部门也建议双方通过协商、重新测绘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017-11-28 1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