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2016年10月3日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其中“10月4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法院的判决书说“本市房管部门就上述文件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出说明,预售房源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请住建局住宅产业处证实“预售房源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该内容是否属实?是否长期有效?具体实施细则是否对外发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 请住建局住宅产业处核实苏府150号文件限购限贷新政实施”的问题,我们已经及时回复你,相关问题,请购房人带好法院的判决书、证件资料,直接到市住建局住宅产业处(锦帆路239号)咨询办理。
2017-9-29 17: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