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2000年毕业于宁乡师范学校(非师范类),不包分配工作的这种,学校负责一年的户口管理,是属于学生集体户口,毕业后我们没有工作分配,也没有找到落户的单位,一年后户口打回原户籍所在地(自己村上,并且自己是户主),但是将“农业户口”转变了“非农业户口”,毕业至今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什么保障,并且,我们村上是实施农田三十年不动的情况,我原本在家里还有农田的,现在想将自己的户口,非农转农,请问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和流程,才能办理。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现有政策中只有学生毕业后(户口仍在学校的)未就业可以迁回原籍落户,如果是已经落成了非农业常住性户口的话,那就不再符合落户回原籍的相关条件。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