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常熟三合一整治导致许多外来人员租不到房屋,乡下的闲置房屋有了非常大的市场,咨询一下常熟乡下的房屋如果出租需要达到那些条件,属于那个部门监管认可,需要办理何种手续。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mm713s”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租房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三)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四)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出租;(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目前,苏州市人大正在就《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待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出租房屋居住按照新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关注。
只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就行了,不过我说句难听的话,你既然都租不起公租房转而租乡下民房,那估计你租的房子很难达到这个标准了,算了,回老家发展吧。
一家人都在这边,也算比较稳定了,哎!
“smm713s”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租房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三)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四)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出租;(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目前,苏州市人大正在就《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待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出租房屋居住按照新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4 20: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