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mjiajia 于 2018-7-1 19:23 编辑
领导好:
最近拆除违章风头正盛,政府为了百姓安全,劳心劳力。我们也是深受违章危害的广大老百姓之一,对此举还是感到非常高兴的。
不过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一个发问?(如图)邻屋而建,都有超面积建筑,我拆你不拆?为什么?
这也是我们其他老百姓共同的疑虑?因为身边太多这种我拆你不拆的情况存在。
政府对于这个违章不违章核定的依据在哪里?为了避免遗漏,是否能落实到每个村每个队的公告栏公开一下,让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委之间,互相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拆:核定面积是多少,违章面积是多少,违章的面积核定凭据在哪里?
不拆:不拆的依据在哪里,房产证?土地证?政府颁布的其他有效证件?在哪里?
既然老百姓都有疑虑,那么执行的村委是否要给广大百姓一个合理公开的大环境呢?望政府在拆违的同时,能兼顾老百姓的心声,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凭据,做到无遗漏,无乱拆~
上图提到的是坞丘村,但相信其他村也会有同类诉求,望领导酌情安排,可以在坞丘村做试点,公告栏公开每一家违章不违章的依据,让老百姓信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xmjiajia”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结合苏州331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按照上级市署要求,对该村区域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及超面积建筑进行统一整治,前期该村聘请测绘公司对每户宅基面积及附房等进行测量,对照建房申请市批表和土地证等进行了会审,对需要拆除的明确以图纸形式由村民组长下发给农户。2.待农户确认后3个工作日以后进行现场建筑物的拆除,标识,同时下发告知书,告知拆除时间(一般在告知书发放的3个工作日之后)。3.该户和隔壁邻居的批准面积都为0.35亩(含附房),该户已超出市批建设面积故拆除一间附房,剩下附房1间,同时围墙缩进,此方案由该户户主确认。至于隔壁人家的建设面积,未超批准面积,所以未拆除。如有疑问,也可以和村委直接沟通。感谢您的关注。
如果觉得有必要公开违建不违建面积和依据的其他各村村民也可以留言,顶起来,希望政府给我们广大常熟人民公正公平的结果。
镇里,村里,拆违一定对老百姓,公开,公平,公正,百姓才服众政府。
一般情况在村上,村干部家,有钱人家,多多少少都会超点的!
不单是百姓应包括政府村民委员会它们自已还有一个是企业
这必须要公正
小老百姓的副房断水断电要拆,违建小老板填了农田的违建、填了池塘的违建、造在出业路上厨房楼梯间厕所间拆字都没有~公平在哪里?
各镇各区331,三合一整治具体实施细则不同是常熟市的考量,可是同一村同一组都有整治差别,是否值得深思,落实到每个村公开化的公布每家每户的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为平民愤,政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个是作为领导班子最基本的素质,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百姓负责!!!
公告栏公布的时候,要求所有文件必须由负责机构盖章方才有效,到时候全部拍照留底,万一有不符合情况的,也好找相关部门反映,省去推诿扯皮了~
顶,最近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政府部门如何鉴定?没人没关系的就强拆,有人有关系的就不拆?有失公允!!!
我所提出的公开化请求,既不争对哪家哪户,又都关系每家每户,既然村委已经在执行拆违,肯定有数据来源、判定依据,有理有据,放到台面上来,公开的给到老百姓。不要等老百姓有疑虑了再来问,有的人以讹传讹,口误,添油加醋,都会导致负面影响。把数据公开化是最拿得出手的,也可以在公布数据的时候再次查漏,仔细核对,对漏拆作出有效补救,也能堵住悠悠众口!!!
哎。拆的真无奈
看看常熟的版面都是拆违引起的纠纷,牵涉到公平不公平。现在所拆违的对象有些存在了比领导干部年龄都大,历任领导为什么不去踩雷?现在用这种形式清理难免困难重重,百姓不是不支持政府改革,但是作为政府市级领导不拿出一个全市统一的模板而任由镇级村级去搞,毫无标准可言,说是各村情况不一样,不一样是不是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政策对各村镇不一样?百姓能信服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好坏能分清。
“xmjiajia”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结合苏州331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按照上级市署要求,对该村区域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及超面积建筑进行统一整治,前期该村聘请测绘公司对每户宅基面积及附房等进行测量,对照建房申请市批表和土地证等进行了会审,对需要拆除的明确以图纸形式由村民组长下发给农户。
2.待农户确认后3个工作日以后进行现场建筑物的拆除,标识,同时下发告知书,告知拆除时间(一般在告知书发放的3个工作日之后)。
3.该户和隔壁邻居的批准面积都为0.35亩(含附房),该户已超出市批建设面积故拆除一间附房,剩下附房1间,同时围墙缩进,此方案由该户户主确认。至于隔壁人家的建设面积,未超批准面积,所以未拆除。如有疑问,也可以和村委直接沟通。
感谢您的关注。
所发图片只是举例说明村民有疑虑,正如你们回复所言:对需要拆除的明确以图纸形式由村民组长下发给农户。
村民组长通知了每个农户,却并未公开于其他各农户,评判公不公平,是否有理有据,那就更加应该公开张贴于布告栏,能够起到互相监督作用~
2018-7-1 19: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