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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2024-4-16 1:24: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陆巷南塘村1组6号,朱**,家违章建筑,此房属于房屋翻建,政府批240平方米,现完成将近300平方米,请问政府怎么解决?她公职人员家违章建筑可以罚款,为什么我们老百姓不行,她公职人员,拆了条路政府出钱重建,什么理由,真正的公路政府两年不管,至今还是石子路,却任由公职人员破坏绿化造路,政府视而不见,什么理由!官官相互到如此地步,至我们老百姓于何地?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你好!陆巷村南塘自然村6号村民朱某某,家庭人口5人。该户原有三上四下楼房218平方米,辅房4间8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298平方米,房屋建于1985年,由于年久失修,出现屋面漏水等隐患,该户于2015年9月申请房屋翻建。按照《阳澄湖镇发展村庄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暂行)办法》,陆巷村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保留村庄民房翻建两委会议,后于2016年1月20日,经镇村建办、国土所、陆巷村会办后,同意该户进行原宅翻建楼房三上三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拆除全部辅房。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2017-9-1 1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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