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创业,政府给你补贴!
在磐安还有这种好事?
没错,赶紧随小编看一下
日前
我县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办法
对一次性创业补贴
如何认定、如何申领进行了明确
补贴对象及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以下统称重点人群),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我县范围内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1年以内,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常营业的,可按本办法享受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持证残疾人;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营业执照注册超过1年的创业者,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19年6月18日。
2018年1月1日以前,在金磐开发区初次创业且符合重点人群条件的人员,在金华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视同在我县县域内缴纳(仅限于申领本创业补贴)。
补贴额度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2015年1月1日起,已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人员,必须在创办前就已符合重点人群条件,才可享受本补贴。已享受现代农业等其他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办事窗口(安文街道壶厅西路56号社保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磐安县一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重点人群身份凭证(包括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残疾证、退伍证等);
5. 申请人开户银行及对公账户(个体户可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及个人账号)。
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一次实地检查、审核,并在检查、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示。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社保和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创业的朋友们
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啦
来源:磐安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