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小区中航樾公馆(公安案名:滨湖未来华庭)小区业主代表。我投诉小区开发商非法出售无产权地下车位,标地2009-b-129。首先我希望人防和规划部门告知地下人防车位是多少,非人防车位多少。另外我们地下车位是否是我们全体业主所有,所公摊的面积是否我们建筑小区范围内,地下车位的产权所有是否归全体业主。现在开发商销售对我们每一个业主打电话,说车位10万,这个价格高于周边小区价格,而且销售还说如果不买,就没有车位了,造成业主恐慌的心里。2017年9月18号,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规定开发商保证小区业主至少一个车位。请问销售这样说,不买车位就没有车位所说的话,是否合法是否有欺诈行为。我们全体业主需要开发商公示公开的,满足全体业主的需求不管是购买还是租赁,平等自愿的原则性实行。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中航瑞赛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滨湖未来华庭(苏地2009-b-129号地块)共有地下车位1408个,均为非人防车库,目前,苏州市区范围内(除园区外)的地下车位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使用权转让或长期租赁是苏州市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处置的通行做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另经咨询高新区测绘事务所:地下车库系单独测绘,并未计入小区公摊面积。市住建局、市物价局于9月18日联合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二条第7款规定:汽车停车位(车库)已经建成且配建比例满足1:1的分期交付小区,先期入住业主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购买或承租、受赠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入住业主仍有需求的,可以临时租赁一个汽车停车位(车库),临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小区尚未交付房屋的交付时间。新交付房屋业主对尚余汽车停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承租权。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小区的地下车位进行处置。我局已要求中航公司规范车位租售流程,保障相关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利。【高新区住建局】
支持楼主,要求开发商公开相关信息
支持楼主,抵制开发商非法行为,要求公开公示。
支持楼主,抵制开发商非法行为。要求公示公告
多数小区一般做法:地下车位开发商出售,地面车位物业管理提供出租。买了车位,还有50元每月的卫生费。
我只友情提醒你,你最后那块看板上的判决是一审判决,该法院已经辟谣,该判决并未生效,开发商就此判决上诉,二审宣判结果如下:1、按照图纸规划设计并建造的所有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2、规划图纸上没有的车位虽判决(好像3个)全体业主,但是由于已经有业主善意取得该车位,所以,判决开发商将出让款交给业委会,车位归购买业主使用。
从现在的规定角度,地下车位都是归开发商的。至于人防,从你的图片上来看,明显人防设施的箭头有方向,你拍摄的地方还不是人防设施。人防设施有一圈大铁门围着的,围起来的区域才是人防,里面有防毒,厕所等等相关设施。
谢谢提醒:
我们全体业主只需要开发商公示公开的,满足全体业主的需求不管是购买还是租赁,平等自愿的原则性实行,保证每家一户不管是租还是买。这是基本原则!!
是不是都没有产权的,合同上只能写20年租赁期,这样过了20年有纠纷怎么办??
应该说整个小区都是全体业主的,因为开发商已经把所有的成本都摊入到每平米价格里面了
每个新小区物业卖车位的套路都一样,呵呵!不解释。不然怎么弄钱啊。哈哈。可以去打听下。
每个新小区物业卖车位都一样,10万不算贵了!你去狮山路几个楼盘问问,你这样做物业怎么弄钱啊?呵呵,行业潜规则罢了。人团结不起来的,开始说一起不买,结果偷偷全部买好了。懂吗?心理战术而已。挡不牢的。
按照苏州9月18日出台的车位管理新政:
1、如果车位比在1:1以下的,整体交房6个月内不能销售车位,在1:1(含)以上的,可以销售一个车位。
2、整体交房6个月以后,在征求没有购买业主的意见的情况下(就是问你要不要买,必须是现在,不是2、3年以后),还有剩余车位的,已有一个车位的业主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
3、在满足销售以后,还有剩余车位的,应该拿出来出租。
至于只卖不租,首先一个,确实法律没有规定,要是开发商地下车位中的人防车位处以可以租赁状态(人防只能租赁),其他车位不让租,这是违法的,没有规定你楼下的车位必须要要能租。其次,大家改天可以看看大家的租赁协议,开发商基本上都会在上面加上如果有人购买你的车位,你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你不购买,则需要在5日内腾出车位;如果尚有空余车位,则由开发商统筹安排,如果没有车位,则按照剩余日期将剩余租金退还,不再另行安排车位。
已经有人投诉说,开发商在地下车位一个角上圈了一些车位出租,其他车位锁起来不让停,违不违法,住建局说不违法。
从我个人观点出发,如果家里有两辆车的,那车位是刚需,该买还得买,至少一个吧。至于一辆车的,就看自己实力了,有能力就买一个,没能力就租一个。但是不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实际操作,买肯定比租优先,在苏州918新政中明确了一家可以买2个车位的情况下,我想,1:1的车位比,恐怕将来租车位肯定是需要抽签的,除非以后没有私家车这个玩意了。
请问你应该是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说话把。科技城至少有三个小区只租不售!!!请了解科技城目前楼盘的状况在回答一些问题,谢谢
918新政已经出来,建议你读一读。另外寒山闻钟上已经有人问过建发央誉的地下车位,答复是归开发商(当然是非人防的)。
请了解科技城目前的车位现状在说,其他区域拿来说话没有可比性。就比如园区卖3万多一平房价,科技城才2万呢。同等区域同等档次小区来对比。
建议你仔细阅读918新政,我不是站在开发商角度,而是站在政策本身以及住建局解释的角度。车位问题寒山闻钟还少么?像你的问题提出来的人不少了。只要人防车位在租且有空余,那就不算只卖不租。
http://www.suzhou.gov.cn/zwfw/zf...170930_912595.shtml
三、分类规范处置行为
10.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车库)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仍有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有需求的已有2个车位(车库)的业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对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无需求的,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请教,新区什么时候才能办理地下车位产权呀,现在都是20年长租,就一纸协议。
按照住建局和国土局上次的官方表态,现在已经进入立法调研,按照一般立法流程和时间来讲,短则2-3年,长则5年,应该明年人大换届,下届人大应该会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小区的转让协议上明确写着:1、转让的是车位所有权。2、由于现在法规限制,暂无法给出单独分割产权,待法规完事,可以办理的时候,由业主负责相关税费,开发商负责配合办理产证。比起20年一租,我觉得这个协议更靠谱。
2017-12-5 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