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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公积金

2024-4-13 11:16: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吴江缴纳的公积金能每月摊还苏州新区的住房贷款吗?可以的话是去吴江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还是新区公积金中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冰壶玉尺”网友,您好!1、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吴江,且在苏州新区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办理“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吴江分中心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2、请委托人本人凭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相应网点(吴江区或新区均可)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请具体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zgjj.gov.cn/szgjj/slwd/014004/。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7-27 1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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