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南洋一号公馆堵门已经纷纷扰扰一个多月了,严重干扰了正常住户的生活以及南园路的交通!为何堵门者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反应个人诉求,而要以如此极端的行为来争取自身的利益。而我们的公安部门也听之任之,导致堵门者气焰更加嚣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定义了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换一种通俗的说法来说,是不是以后只要与物业发生矛盾就能侵害其他业主的权利来实施堵门!希望公安部门能负起该有的责任!对于此等恶劣行为予以制裁!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听海的声音666”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公安局答复如下:系物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我局已积极开展劝导工作,且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等待处理。
2017-8-29 09: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