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房产证投诉无门5

2024-4-12 17:13: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海亮长桥府22栋1404业主,我家的房产证至今没有办理,房产公司要我再行垫付契税,可我15年拿房时已经缴纳,请问是什么道理!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推诿,投诉无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在交房时将契税款项交由房产开发商代为办理契税缴纳事宜,现房产开发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前往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因而未取得契税发票。 根据吴政抄【2016】5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期间(办理产权证初始登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人代收契税款项。在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时,若购房者有委托商品房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手续意愿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应积极予以协助。此外,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委托房产公司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完税。购房者委托房产开发商办理契税申报和纳税,属于一种合同委托行为,具体代理事项由纳税人和开发公司自行协商约定。如若开发商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未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办理契税缴纳手续,属于违反民事合同行为,购房者可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证照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纳税人即可到吴江区驻房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地址:松陵镇油车路423号房产交易中心)自行申报,窗口税务人员会辅导纳税人完成契税申报事项。所需材料如下:吴江区房地产登记收件收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身份证、结婚证各一份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也要带好,要核对)。 如您仍有疑问,也可拨打1233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咨询地税局驻房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咨询电话:0512-63465813)。 感谢您对地税的关注与支持!
2017-1-3 19:07:5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