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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配建车位销售出租方案及价格的问题

2024-4-7 22:28:3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去年苏州市下发了小区配建车位必须先满足一户一个车位。有几个具体细节问题想咨询下有关部门:
1、小区内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开发商有没有权利销售?或一次性有偿转让使用权?
2无产证车位一次性购买使用权的,20年后是否受法律保护?(开发商说20年后可以延续至70年房屋同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车位销售价格政府有无备案要求?建发独墅湾、华润金悦湾此两项目的车位售价备案价是多少?(如有),如需备案,备案节点是什么时候?房屋销售同期还是交付后出售车位前?
4、政府对车位销售是否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如是否需公示车位总数销售总数小区户数等相关信息?
5、车位购买后,购买者以后有无权利将车位转让给小区外其他业主?
6、同一小区别墅高层混合的,在满足每户均有一个车位的前提下,开发商有无权利提前答应或销售给别墅或其他业主第二个车位?
7、无产证的小区内车位使用权如可一次性转让,转让收益归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
8、无产证车位使用权是销售还是出租方案,决定权归业主还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信息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苏住建规〔201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建设单位在申报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时,应当对配建汽车停车位(车库)最高销售价格作出承诺;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应在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相关信息的同时公示汽车停车位(车库)价格承诺。汽车停车位(车库)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承诺价格。《独墅湾雅苑》项目企业承诺所有车位销售价格不超15万元/个。《独墅湖西金悦花园》项目企业承诺所有车位销售价格不超10万元/个。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发改局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目前关于小区车位租售事项,应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执行。3、目前苏州市区(工业园区除外)地下车位均无法办理产证。如仍有产权方面疑问,建议向国土部门咨询。有关车位备案价,建议向物业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还有一个问题,苏州市去年发的文件规定一户只能购买一个车位,那业主自己购买了一个还能从其他购买车位的业主手里购买车位吗?如果可以,那出卖车位的业主还能再申请购买或租赁小区车位吗?(此处也指没独立产权证的车位)
同关注,这已经是一个现象级的问题,有关部门不能再视而不见了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信息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苏住建规〔201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建设单位在申报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时,应当对配建汽车停车位(车库)最高销售价格作出承诺;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应在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相关信息的同时公示汽车停车位(车库)价格承诺。汽车停车位(车库)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承诺价格。《独墅湾雅苑》项目企业承诺所有车位销售价格不超15万元/个。《独墅湖西金悦花园》项目企业承诺所有车位销售价格不超10万元/个。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改局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目前关于小区车位租售事项,应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执行。3、目前苏州市区(工业园区除外)地下车位均无法办理产证。如仍有产权方面疑问,建议向国土部门咨询。有关车位备案价,建议向物业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继续请问下吴中住建局:华润金悦湾、建发独墅湾的目前经规划审批的车位是否通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根据其报批的图纸等文件哪些属于开发商哪些属于全体业主?车位有无分摊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出售车位约定车位使用权出售20年后免费赠送土地使用权至房屋同期是否符合规定?优先满足业主需要怎样保证?业主可否拒绝购买车位的非小区业主进入小区停车位?
物业回复车位属于开发商,备案是向政府备案。另问题本来问的是2017年7号文的具体细则问题

2018-12-19 2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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