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河路333号美田山水小区,我为什么要投诉物业公司理由如下:1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在业主购买小区物业时已经包含在房价里,物权法明确规定这些场地属于业主共有。2业主物业价值不光是房子本身价值,还包含业主共有土地价值,这几年房价暴涨其实就是房子下的土地价格暴涨,房子本身是不会涨价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时相因的土地一同转让。3小区停车位配比是有规定的,业主购买小区物业时已经明确停车位配比情况,如果个别人改变停车位配比,哪些停车位份额减少的业主物业价值比受影响。4住宅小区停车位只有业主所有和非业主所有,固定停车位和非固定停车位只是相对于小区规划而言,对业主没有其他意义。5业主对住宅小区共有场地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如果业委会决定侵犯业主对这些场地共有权,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物业公司擅自或不作为使业主共有权受损,业主可以停付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费收取规定明确了物业公司对业主共有场地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这个小区房价为什么不值钱?为什么低价格频繁交易?你们物业就那么的心安理得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们已关注此事,请等候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据了解,物业增设停车位改变原建设时的停车配比,是因为小区建设时的配比无法满足业主现有的停车需求。无论是固定停车位与非固定停车位,本质上还是为了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经了解,小区房价属于正常范围,目前该小区在房屋买卖网站上的销售价格与周边同类型小区无明显差异,反映人所说的低价格频繁交易原因有很多,比如原业主因故急需脱手等。物业也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如对物业有疑问,可电话联系反映:68136911。【狮山横塘街道】
小区车位少,住户多,没有地下车库,只有三分之二的住户可以配比。但现在的问题是物业把地面无产权车位固定出租给先入住业主,后入住业主连用车运东西进去都要每次盘问而且需要求必须快速驶出。这样的规定合理吗?还是恶心呢!总不能一直给先来的占着,不公平。因为无产权车位大家共享,无先来后到之说。本来,一个小区,如果业主车辆多于露天停车位,那就不能在露天的公共区域搞固定车位,业主都是平等的,因此公共区域是共享的!你搞了固定车位租赁,这在原则上就是错误的!至于要为这个错误作出业主表决,那更是滑稽!一个原则上就错误的事件,需要表决吗?表决的本身,是应该两个选择项是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选择,一件不合法合理的事情,本身有没有表决权。举个例子,现代社会,一个农村女子偷了男人,全村表决,一方要求放过女子一方要求浸猪笼,请问,这事情要表决吗?如果大多数村名通过要浸猪笼,那就真的要把女人淹死?当然不是,浸猪笼本身不合法,他本身不具备表决的合法性!
到底想投诉啥?
看不到,投诉什么?
这个美田物业是恶心,地面车位空了一多半,结果有亲朋好友过来车子没地方停,想回家看看父母,车子得停滨河路得马路牙子上,养老的保安嚣张跋扈
那得看固定车位的业主,占全体业主的比例了。少数服从多数咯。
既得利益的元老们以为占了个座就是占了个便宜,殊不知也等于占了个坑,房子本身的价值为此造成的贬值,无法接待亲戚朋友的来访,有限公共资源被无限浪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海市已全面取消车位固定
好物业,保安都是身强力壮的男青年,有颜值有身材,白天、黑夜按时巡逻。见到业主,礼貌行礼。外人来访,主动响应。
坏物业,小区门口一堆老人,抽烟吹牛,耀武扬威,倚老卖老,冬天晒太阳聊天,夏天室内吹空调喝茶聊天。巡逻?笑话,就算看见小偷,你是指望他们能抓、能打还是能跑?
2018-11-15 16: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