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新浏河风光带的船舶噪声污染投诉12345和110都不处理,部门之间踢皮球,现在施工扰民等噪音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控制,那船舶噪声呢?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管理?一回到家船舶声川流不息,发动机轰鸣久久不息,有些动静大到窗户都在抖动,这让居民如何休息,不能安心学习,身心俱疲,半夜也不停止,时不时就有发动机声音,本人手机实测开窗80分贝关窗60分贝,这已经超出了国家标准了吧?半夜船开过还有50分贝,还不算上震动带来的困扰……“有关部门”能不能拿出实际举措来切实解决问题,比如实地测量噪音,安装类似高架的隔音墙之类的?或者在夜间对部分大型运输船禁航,加强巡逻管理?总有些办法能降低噪音的吧……最怕的就是没有为群众办实事的心,只是应付投诉……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vivianyu”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同属于第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在已有的城市道路、城市高架桥、高速公路、轻轨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住宅距离交通干线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小距离,建设单位并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款所指住宅前向购房者公布住宅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情况,并对可能受环境噪声污染的住宅,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等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若您所在小区超出上述标准,应由小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前注明噪声污染情况,并采取减轻措施。同时,海事管理机构目前确无法律依据对船舶噪声进行处罚,市地方海事处会通过加强对船民朋友的防噪声教育和日常巡航工作的方式,努力降低船舶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如需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请告知具体的小区信息。
买之前那条河道就在?
换窗户试试,低于40分贝。
趁着现在行情好,卖了换房子吧楼主
楼主,交通运输局在答复中所言“目前,海事部门尚无法律依据,对适航船舶的正常航行噪音进行处罚”并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因此,就该明确规定中的“港务监督机构”具体是指哪个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是海事部门?如果是,又岂能说尚无法律依据,对船舶的正常航行噪音进行处罚呢?如果不是,又是哪个行政主管部门?
2017-12-8 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