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狮山路淮海街交叉路口的天狮公园昨晚又连夜施工了,最近一周天天都半夜施工,虽然只开了一盏小灯,一台机器在运作,但是那嘈杂的施工声音再次让全家人(附近两栋楼的很多户居民)无法入睡!
打过很多次12345、12369,但是施工方屡教不改,环境部门接到投诉(快则2、3天,瞒着数月后)去处理了,当晚消停了,十点准时停工,我们得以安静的睡一觉,但是过几天,施工方又偷偷开始半夜施工,于是再投诉,又过数日之后终于再次到10点得以安宁,但是不会持续几天,再次又施工,我们只能又投诉——以此反复被扰得得不到正常的休息,偶尔一两天、两三天才能好好休息一晚,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了伤害!
市政府实施此类工程,作为市民,我们鼎力支持,但是施工方如此反复违反施工条例,未跟环保局报备需要连夜作业的情况下,经常连夜施工,请问,是谁给他们的胆子?
另外,是否能做出有力措施,让施工队能够遵照施工条例(晚间22:00~6:00期间不得施工),不要今天遵守应付过去,明天继续照犯不误,让附近生活的居民困苦不堪!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到项目现场,对参建各方进行了教育和批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单位要自觉的肩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必须加强对现场作业工人的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人为噪音的控制,并要求建立健全控制噪音的管理制度,鼓励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养护。同时我局要求建设单位统筹施工进度,减少夜间施工频率。确有夜间施工必要的,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备案制度,到区环保局备案,并将备案情况及时向周边居民公示,同时做好进出车辆及作业人员的教育交底工作,将噪音污染降到最低程度。由于噪声是瞬时性污染,调查取证困难,施工时间不固定,给监管上带来很大难度。从环境监督执法方面来说,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罚款,环保部门将严格执法。在噪音污染防治和管理方面,网格化属地管理会更有优势,更快捷、更实效;我局将联合环保局、属地政府加大施工违规噪音污染的处罚力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对居民的影响,强调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筑噪声管理将从下面四个方面着手:1、增强参建单位的防噪意识,提高治噪积极性;2、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备案制度;3、加强噪声监测,提高监督执法的力度;4、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给您和周边群众带来的不便在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也希望有更多像您这样的社会人士进行监督,共同来美化新区、创造美好的家园!【高新区住建局】
2018-2-7 13: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