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1月12日凌晨在南区派出所辖区内报一起盗窃警情,当时派出所也处警做了笔录,很明显的我报的是一起刑事盗窃案件,南区派出所在处理过程中我认为不作为,盗窃嫌疑人明显用我手机支付宝给自己转账,这是铁定的事实。另盗窃我二个手机和部分现金。嫌疑人身份我也详细提供,包括转账记录。我对南区派出所现在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希望通过贵平台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南区派出所接报当日报立刑事案件侦查,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楼主,你所说的你提供的线索,人派出所也是要调查的,你调查的那么清楚,证据确凿的那你也可以去破案了。什么叫不作为?这你清楚吗?没准人家在帮你调查,你倒是咬人家一口。有这个闲工夫,怎么不直接去派出所问案件。
调查?事发当天手机卡补回时发现支付宝被盗刷19490元,马上就去派出所补资料了,结果一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任何回音,我便去派出所咨询当时接警的民警,给我的回答却是他不知道有支付宝被盗刷的事情,说是直接存档了。请问这就是你所谓的在帮我调查吗?
2018-1-9 13: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