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于2018年5月9日刊登《苏州市启动“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的文章,以下为该文原话:为在全市范围高质量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指示要求,5月3日下午,苏州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决定自5月5日至8月12日,苏州将围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何为“331”,我在附图1里引用了官方解读。这本是为人民做实事的好事,但是在常熟开展以来,范围被无限放大,多个乡镇开展331行动,各地拆房行动热火朝天,村民自有住宅在无“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农村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建筑垃圾乱堆放,这难道就是我们从小概念里应该有的江南水乡吗?
本人家住常熟市海虞镇徐桥村5组,具体房屋样貌附图2,不知各位从图上是否能看到消防安全隐患。于1个月之前收到通知要拆除围墙,说要围墙拆除,车库顶部拆除,本着“配合政府工作、不给政府添乱”的思想,我也积极响应号召,自行拆除了空心围墙上的铝合金栅栏以及车库顶部的彩钢板。
12月14日接到村委电话,说拆违到我那边了,我连忙从市里赶回乡下(大半个月前我在自家地里挑水跌断了7根肋骨,在市区儿子家里养伤),但当天传说中的拆迁队并未过来。次日(15日)上午,村委来人说要拆除我家车库,说是不能有2个附房,请问政府在不存在“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为何拆除我们老百姓辛苦积累建造的自有房屋。这个先不论,因为本人儿子儿媳为中共党员,想了想还是配合了相关工作,但我提出了2点要求,1是拆除行为因保持一致,从上首拆到下首(我家在一排房屋的最西面);2是要在我们本家人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相关拆除行为(因当天我孙子有个寄名仪式,我明确下午搞完仪式后回来拆,当时在场负责人也答应我的)。我想这两点并不过分。
结果就是等我们回家发现车库墙壁全被敲掉,砖头掉了一地,见附图3。明明说好等我回家再行拆除的为何言而无信,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这样的行为与旧社会的土匪有何差异???我有2个可爱的孙子,本来在院子里开心玩耍长大,现在围墙被拆,车库被拆,满地砖头,马路上车来车往。这不是将本来没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变成满地的安全隐患吗,这是不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主旨背道而驰??
本应该针对消防隐患的331、本利国利民的331,本不该一刀切的331,到最后一刀切切向了我们普通老百姓。身在发展前列的苏州也发生了出个门回来房屋被拆的恶劣情况让我始料不及。但是村里还是可以看看,四层楼的老板人家毫发未动,家里“有人”的同志毫发未动,你一刀切就一刀切,到最后成了个欺软怕硬。
在这里恳请苏州政府领导关心,强烈建议矫正纠错已经走偏的331专项行动,还常熟百姓一个和美安宁的家园。
同时对于这种本家人不在,强拆车库的强盗行径,强烈要求当场负责人及村委负责人向当事人当面道歉。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zxz00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当前该村正在进行农村住宅三查三纠工作,主要是农村住宅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的;不符合村庄整治规划推进的或属于违章建筑的统一纠正,当事人家总占地面积373平方米,其中主房占地149平方米,主房西南侧辅房30平方米,主房东侧车库38平方米,根据三查三纠的工作要求对当事人家车库先行拆除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2.纠违之前村委已下发通知并与当事人对接相关工作,当天上午又与当事人当面对接并对当事人的车库顶棚开始进行拆除,拆除工作延续到当天下午完成,不存在强拆等行为。感谢您的关注。
有没有超面积?
331整治已经变为拆违章了。。想开点吧。我们这里围墙全部拆光,除了主屋什么都没有
“两创建三优化三提升”简称233专项行动。
楼主可以等几天再搭起来,我们这边拆掉的现在都已经再次搭起来了,而且搭的更结实。331行动之----拆与搭的持久战
党员同志带头,关键你们党员都没资格去了解相应的拆除标准吗?
徐桥村的村庄规划失去了好的机遇,徐桥村失去好的领路人后,强大的集体经济土崩瓦解,个中原因是后继腐业
围墙什么的,我们这边早就不给造的。。。全是光秃秃的。。。
我们这边早就不给造
得了便宜还卖乖,看你家房子面积远远超过200了,西面那么大一件附房没拆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不出租没有安全隐患为啥要被拆
提出要上首先拆,有点给两子女党员丢脸了
“zxz00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当前该村正在进行农村住宅"三查三纠"工作,主要是农村住宅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的;不符合村庄整治规划推进的或属于违章建筑的统一纠正,当事人家总占地面积373平方米,其中主房占地149平方米,主房西南侧辅房30平方米,主房东侧车库38平方米,根据"三查三纠"的工作要求对当事人家车库先行拆除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2.纠违之前村委已下发通知并与当事人对接相关工作,当天上午又与当事人当面对接并对当事人的车库顶棚开始进行拆除,拆除工作延续到当天下午完成,不存在强拆等行为。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2-17 16: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