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原来是望城区(原来是望城县)桥驿镇的农业户口,读书的时候变成了集体户口,毕业之后户口一直在学校。现在我准备迁回原籍。我查了下相关政策,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迁回原籍的农业户口的。现在我已经征求了村民的意见,同意迁入,还要等镇派出所和区公安局的意见。因为听周围的人说好像有些不能迁,有些又可以迁,所以这里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可以迁回原籍的农业户口么?上面会审批么?恳请告知(或告知办理人员的联系电话),非常感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