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公交38路车内有一名乘客突发晕厥,当班驾驶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并征得车内其他乘客同意后,直接驾驶车辆赶往就近的医院,从事发点至医院,仅用了约五分钟的时间。详细情况,请看以下新闻视频。
针对再次出现的这种情况,我再次发表如下意见:
当公交车内出现乘客身体异常,需要紧急送往医院急救的情况,为什么老是有公交车驾驶员冒险,且贸然将公交车当救护车用呢?在此之前,我已明确说明,公交车不如救护车那样,车顶部位安装了警灯,并且,又装有警报器,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开启使用,公交车什么都没有,当出现这种紧急情况时,唯一能用的只有一对双跳灯,可是,即便开启了双跳灯,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更何况,据我所知,双跳灯的使用实在是太普遍了,在这种情况下,更难引起周围车辆的注意。
另外,当出现这种紧急情况时,即便开启了双跳灯,因为双跳灯极其普遍的使用,难以引起周围车辆的注意,再加上,对路面上其他过往车辆而言,并不知道车内有人需要送医急救,在这种情形下,公交车驾驶员为了将急需急救的乘客送医而贸然赶时间,闯红灯,万一不慎在通过路口时,与对向车辆相撞、碰擦,后果又会如何?届时,岂不是弄巧成拙,更加手忙脚乱了嘛。说到底,问题就出在其他车辆对公交车内出现的这一紧急情况并不知情,公交车驾驶员就自作聪明,冒险闯红灯,在通过路口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啊,退一步而言,即便没出事故,也是侥幸的,这并不意味着永远都存在着这种侥幸,都是幸运的。
不过,处置这种紧急情况,也并不是完全无解,无法处理,其实特别简单,就此发表如下建议:
既然有这种紧急情况,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或者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可以出面,与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协调,让其接获公交车驾驶员的报警后,立即设法将沿途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全都改为手动控制,并同时调整为绿灯,这样,当公交车通过路口时,既能保障安全,又能快速通过,岂非两全其美。不过,这也得得到公交车驾驶员的配合,当车内出现这种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报警,这样,也好让公安机关在接获报警后,能够对沿途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及时进行调整,保障公交车安全、快速通过。
在此,针对随时有可能出现在公交车内的乘客身体突发异常,急需送医急救方面,再次发帖提出以上意见和建议,希望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能够加以重视。如果认为我言之有理的话,还请即刻改正公交车驾驶员面临这种情况时的盲目之举,并将如上建议尽快安排付诸实施。车内有乘客急需抢救,确实需要争分夺秒,时间就是生命,耽搁不起,但是,也得保障送医路途上的交通安全,这两者同等重要,不是吗?我言尽于此,谢谢!
http://www.csztv.com/doc/2017/05/15/57991.shtml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很好,救死扶伤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素养,作为公交驾驶员,在车内发现乘客身体出现紧急情况,驾驶员出于本能,将救人作为第一位,驾驶员一般会请乘客协助拨打110,如情况特殊,离医院又不远,会征得车内乘客同意,将病人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当然公司也明确要求驾驶员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可行的情况下会有公安提供协助,减少途中延误,争取宝贵的时间。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2017-5-18 15: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