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栏目稿:
常德市林业局无视法律和党纪,肆意践踏百姓合法权益,严重损毁党的形象
常德市犀牛山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坐落在常德市河洑镇的民营小企业。2001年,23位从原企业退休或下岗的老同志响应政府号召,真实践行老有所为、自主养老、自主创业,主动为政府减轻负担,共同出资创建了这个企业,利用犀牛山的优质山泉水生产桶装饮用水。
十余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直守法生产、合法经营,常年为社会提供了18个就业岗位,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现在,大家都已是平均年龄近70岁的嗲嗲娭毑。
然而,今年10月,常德市林业局在未与我企业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终止尚有4年有效租让期的生产用房合同,并指使其下属单位——林场实施了切断水管、填埋取水井等严重毁约、侵权行为。导致企业全面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多名老员工也因此而诱发老年性疾病的复发或病情加重,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员工和家庭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的和谐幸福!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党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我们草根百姓只能拜托我们老百姓的《百姓呼声》来呼吁政府有关部门,为我们23位为党为国家主动分忧解难的老同志讨回公道——恳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政策给我们合法守规企业一个公正的说法;恳求有关部门就有关当事人无视法律、无视党纪,肆意践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做出公正的处理!
常德市犀牛山泉有限责任公司 疾呼
2017年11月12日
红网百姓呼声编辑同志:
关于红网呼声栏目有关“常德市林业局单方面撕毁合同,破坏生产,造成企业停产事件”的文章,经我局调查该文章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文章中所说的租赁合同是由常德林校在2016年3月22日与犀牛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文章中所说的破坏生产是指,犀牛山泉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河洑林场的苗圃林地上打井取水,作为该水厂生产犀牛山泉水的水源。河洑林场文字通知后,仍未停止侵权行为,河洑林场采取措施制止其侵权行为,恢复林地原貌。
常德林校和河洑林场都是经市编办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主体。
常德市林业局
2017年11月18日
2017-11-12 16:2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