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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二酉乡政府人员面对百姓反映的诉求,一推再推

2018-7-13 19:20:05发布73次查看
沅陵二酉乡,各级乡政府人员不作为,因个人建房屋,屋后隔壁邻居有一猪楼 (在我屋正后方,夏天臭气熏天 左边边巷道养鸡养鸭)建房证上明确的说明,屋后应有红线有人行道,现今猪楼已经在红线内 还占人行道上,每次做饭菜后门一开 一股浓浓的猪粪味,多次找政府 国土城建 村委会调节 他们给的理由都是”你们自己调节 每每找他们 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一推再推 ,这种政府官员,典型不作为,怕担事的行为。
本人也是忍无可忍,对这种不作为行为,想问问,这世界是否都这样。。
经这件事得出结论。
现实中,官员一般都不作为,除非里面有自己的利益,或者自己能从里面得到利益。因为官员不是人民选的,所以他不用对人民负责。凡是涉及到司法不公与领导不作为的投诉,其回复基本上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什么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等等,然后就是给被投诉单位或部门背书!他们从不对投诉方与被投诉方进行调查论证,完全是按照被投诉单位或部门的说法进行回复,是名符其实的“搬运工”。
如果所投诉的问题真实存在,其回复基本上是应付差事走过场,其次就是和稀泥走走程序与形式,投诉者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软弱无力。
我算是服气了,真的。
关于乌宿村集镇居民屋后建有猪圈事情的回复
二酉苗族乡乌宿村集镇居民李宗财,2018年2月到乡政府反映:其屋后有邻居余志海家的猪圈,臭气熏天,影响其生活,要求乡政府处理。
接到投诉后乡政府分管城建国土的领导和乡国土站、乡司法所先后三次,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乌宿村委会也先后五次到双方家中进行协调和处理。现答复如下:李宗财系我乡三溪村村民,于2001年到乌宿集镇购买一块面积为90平方米的宅基地,当时其宅基地后就有乌宿村村民余志海家的猪圈(该猪圈系余志海从他人手上购买),李宗财并未对猪圈提出异议,于当年新修了住房。近期李宗财准备翻新房屋,认为余志海家的猪圈对其生活造成影响,要求余志海拆除猪圈。2018年3月20日上午乡分管城建国土的领导和乡国土站工作人员起诉谁?
2018-03-30 2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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