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居民住宅楼是否可以租住以及开店营业?如果不可以的话,是否可以彻底解决掉呢?
另外到底谁能够管理这一群二房东,任意妄为,整栋房子都被弄的什么样子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目前,车库住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也一直是基层政府管理的难点。虽然有相关法律颁布禁止车库住人,但是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罚。【虎丘公安分局】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市府印发《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26号)中相关规定:“(一)规划、住建、国土、安监、市容市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违反本实施意见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因此,住宅改变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范畴,建议向上述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此外,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居民住宅是不允许改变其居住的使用用途的,如果要改变,须经过批准,需要经过涉及到利益相关的业主同意。如果居民业主对此提出异议,物业、居委会、房东、商家应该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无果,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终止营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7-10-12 15: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