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桥弄13号公房改造,姑苏区公房办的施工队直接将我家北面墙上的两扇窗户砌没的事情,历经半年,公房办的处长承诺开窗,说上报市局后立即施工。苦等近一个月,给的答复是他们仍然只负责施工,和邻居的协调工作要我们自己找街道!公房办,你们把窗户砌没的时候找谁商量过吗?且不说窗户砌没是公房办施工队自作主张,瞒着住户擅自野蛮施工造成,即使是部门之间的协调,难道不该是部门间自己联系处理吗?让毫不知情的住户因为你们的错误奔走,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这样的职能部门是如何履职尽责的?是不是你们觉得无赖惹不起,所以只能欺负讲道理的?是要逼着大家都变成无赖你们才会做事吗?请姑苏区公房办尽快履职,把窗户还给我们!~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调查,因受到另一户居民阻拦,之前的协调会未按期召开。住建部门表示将再与居民协调。我们暂时将此帖标注为“已处理”,如有协调结果,将及时告知网友。
2018-1-24 15: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