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陆巷南塘村1组6号,朱**,此户房屋翻建批240平方米造将近300平方米,当地政府就以处罚二字来处理。曾经的违章建筑重建了,居然来了句要开村民大会,书记都解决不了的事,村民怎么解决,其他人家违章就是强拆,就为她家的再次违章开村民大会,不就是想推卸责任,解决不了了找村民,不耐心了就骂老百姓\"***\",这样的父母官到还是头一次见,如此偏袒,不就是朱**是公职人员,上面有钱有权有势,官官相互成这样,老百姓的冤何处申?谁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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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宁可高傲的发霉,你好!陆巷村南塘自然村6号村民朱**,家庭人口5人。该户原有三上四下楼房218平方米,辅房4间8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298平方米,房屋建于1985年,由于年久失修,出现屋面漏水等隐患,该户于2015年9月申请房屋翻建。按照《阳澄湖镇发展村庄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暂行)办法》,陆巷村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保留村庄民房翻建两委会议,后于2016年1月20日,经阳澄湖镇村建办、国土所、陆巷村会办后,同意该户进行原宅翻建楼房三上三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朱**在房屋翻建期间,根据翻建审批的面积,朱**由超面积情况,二层西南超建飘阳台一个。陆巷村于2016年7月5日联合镇城管中队对该户村民超面积的建筑进行拆除。经村建办,国土所现场测量,对朱**翻建房屋超出面积进行处罚。而你所说朱**家私自将拆除绿化建造出行的公路之事,朱**于今年过年后在围墙外私自将拆除辅房的建筑垃圾填在围墙外的绿化带和空地上,并将原有的水泥路拓宽用水泥浇筑,并将绿化带和空地也用水泥浇筑,且在围墙内主房东侧建造房屋,后在浇筑的水泥路上搭简易棚。后与2017年7月份15号左右将其三户人家的违章建筑一起拆除.后与9月1日朱**家私自又将出行道路铺好,村委会将召集村民代表,村民组长,老党员代表,听取各代表对朱**家出行的路的意见和建议,再做出解决方案。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2017-9-14 09: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