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澄阳街道有答复本人:徐庄一村属住宅用房。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那么好了,徐庄一村里主要道路两旁那么多经营性用房是怎么竖立起来的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居民你好,社区从增加居民收入的角度出发,允许居民将一楼房屋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相城区澄阳街道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7-7-27 11:10:35